怎样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,有哪些相关规定?

时间:2023-09-18 作者:文山律师

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方式:一般由无过错方在离婚时,就过错行为程度、造成的损失、行为人的负担等能力等因素综合确认赔偿数额,请求过错方承担,若双方产生纠纷的,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,且法定的过程情形为,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、实施家庭暴力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八十六条
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“损害赔偿”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,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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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具体情形主要有:过错方有重婚行为;过错方与他人同居行为;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;过错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赔偿损失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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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:
1、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;
2、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;
3、被请求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;
4、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。
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,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,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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