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,我在丈夫家暴导致大出血期间,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?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文山律师

遇到家暴的维权手段如下:
1、可向法院申请离婚,并要求损害赔偿,以及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。
2、可向当地的妇女保护协会举报。
3、若已经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,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,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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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家暴的维权手段如下:
1、可向法院申请离婚,并要求损害赔偿,以及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。
2、可向当地的妇女保护协会举报。
3、若已经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,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,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遇到家庭暴力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方法:报警处理或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。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,以殴打、捆绑、禁闭、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、心理、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十三条
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其近亲属、公安机关、妇女联合会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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